政务公开
2019年新申请公租房公示及名单 |
2019-10-21 10:12:03 浏览次数: |
迁西县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迁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2019年新申请公租房有关情况的 公 示 根据省、市、县有关规定,2019年我县申请保障性住房保障条件为: (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一、二、三类保障性住房保障: 1.家庭成员具有县城区常住户籍,其中至少有1人满3年以上; 2.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在相对应的保障性住房保障人均收入标准以下,且家庭资产符合规定的标准; 一类: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二类: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我县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性收入(36157元)的0.5倍(即月人均收入标准为1506.54元)以下。一人户的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为保障性住房保障人均收入标准的1.3倍(1958.50元/月)以下,二人户为标准的1.1倍(1657.20元/月)以下,三人及以上家庭为标准的1倍(1506.54元/月)以下。 三类: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我县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性收入(36157元)的0.8倍(即月人均收入标准为2410.47元)以下。一人户的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为保障性住房保障人均收入标准的1.3倍(3133.61元/月)以下,二人户为标准的1.1倍(2651.51元/月)以下,三人及以上家庭为标准的1倍(2410.47元/月)以下。 3.家庭无住房或现住房总面积(指建筑面积,下同),三人及以上户在50平方米以下且人均住房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二人及以下户在35平方米以下。 经核查,现有5户符合保障条件;有2户不合格(附名单)。 如有异议,请于2019年10月26日前向县住建局住房保障及物业管理科反映。 联系电话:5613209 联 系 人:陈树森 高军生 孙梦影 高翠芝 2019年10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