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迁西县大型健康养老项目优惠扶持政策来了 |
2019-08-29 09:41:45 浏览次数: |
01 适用范围及条件 (一)新建或依托我县现有医疗机构建设的大型健康养老项目,且达到养老机构五星级评定标准(床位数 300 张以上;床位平均使用面积不低于 6 平米,单人间使用面积不低于 12 平米)。 (二)按协议约定时间建成并投入使用。 (三)在我县依法登记和备案。 02 扶持优惠政策 (一)保障土地供给 1、将各类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新增用地指标适当向养老项目倾斜,保障健康养老项目用地需求。 2、对新建的非营利性养老服务项目建设用地,可采用划拨方式优先供地。 3、对新建营利性的养老项目建设用地,以有偿使用的方式供地,土地出让金不低于征收成本价,参照同级工业用地价格供给。 (二)加大财政支持 对投资新建 300 张以上床位的健康养老项目,在落实上级每张床位一次性建设补贴 8000 元基础上,县财政给予每张床位一次性建设补贴 3000 元。 (三)落实税费优惠 1、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养老产业项目建设和运营的税费政策,对养老机构提供的养护服务免征营业税;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自用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按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要免征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要减半征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2、自项目正式运营之日起 3 年内,营利性养老项目缴纳税收由县财政依据企业纳税情况县级留成部分,第一年按 100%奖励,第二、三年各按 50%奖励。 3、健康养老项目正式投入运营后,用电、用水、用气、取暖等日常生活消费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 |